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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4章 第一百零四章 端掉

作者:明栀 字数:6599 更新:2026-06-13 16:20:30

羌城的百姓......

他有多少年没有正常地去做一个人了, 老者满目疮痍,缓缓转过身,看向那些小辈。

他们终于不用像他一样苦熬一辈子了。

“你们放心, 只要你好好照顾我的辣椒, 我不会拖欠你们工钱的!”她爱钱归爱钱, 可以不是为了省钱连工钱都不给的老板,顶多就是心里舍不得一下。

“呸!休想!”地上的某个疑似羌兵头子,似乎仍然不甘心,对着宋琬就是一顿狂骂, “你们这群不知天高地厚的东西!待我羌族统一天下时,我一定要让你和他们一样,做我的奴隶!一辈子伺候我!”

“统一天下?”宋琬好奇,她弯下腰, 一字一句告诉他, “难道你们还没收到消息?”

被盯得心凉凉的羌兵头子下意识问,“什么消息?”

“那就是你们出兵大越的那个首领已经被我杀了呀。”

羌兵头子目光错愕到不可置信,他猛地往后滚, 想要离眼前这个女人远一点, 丝毫不愿相信她所说的话。

“你骗我!”

“骗你干嘛!”宋琬拿过宋七的剑去戳他, 冰冷的剑身抵在对方脖颈上, 比划, “我当时就是从这扭断了他脖子,劲使大了, 人立马没气。”

地上的人颤抖如抖筛。

不一会儿就听顾武说了句, “他被吓得下半身失禁了。”

宋琬捂住口鼻, 怀疑人生地问宋七, “我吓他了吗?”

宋七摇头, “当然没有,都是他自个儿胆子小。”

这些羌兵,宋琬让宋七和顾武捡能干活的留下,剩下的几百人,她看向一旁羌城原住民们,“你们有什么想法吗?对他们。”

认真来说,这些羌兵可是他们的灭族仇人。

如果说,宋琬只是厌恶这些羌兵,那么他们对这些羌兵的态度更多的是仇恨。

多年来被奴役,很多人早已没了血性,即使到此刻,他们心中仍然充满疑惑,他们真的就此可以真正地活着了吗?

这群人里,有很多自出生起,就被告知自己是羌族的奴隶,是万恶之源,只有无穷无尽的惩罚才能减轻他们身上的罪孽。

他们长年累月生活在这一隅,早已认为,羌城的东西城门,就是尽头。

“主子,您的意思是,剩下这些人,随我等处置?”开口的还是那个老者。

老者应该是这群人里最年长的,他活了七十多年,也被奴役了七十年。

要说谁最恨羌兵,在场的所有人,都没他恨。

当年,他不过是个五岁孩童,他的爹娘,兄长阿姐,祖父祖母全部死在羌兵刀下,他是被母亲塞进河里,才侥幸逃过一劫。

“不用叫我主子,我不是你们的主人,你们可以喊我老板,或者东家?”宋琬道,“对了,我姓宋,叫宋琬。”

“至于你说的任凭处置,没错,就是随你们处置。”宋琬看向那群吃得油膘肥壮的羌兵,第一次觉得原来这世上还有恶心的胖子,果然坏人,就算是变胖了,也不会让人觉得可爱。

*

宋钦一路从京城到西北,足足比预计的时日快了半个月,可当他带着充足的粮草和兵马到达西北时却被告知,未来妹夫带着一万人马又跑去支援西南了。

这也就算了,毕竟西南本就是顾燕急熟悉的战场,可问题是什么叫他的亲妹妹就带了两个人,往羌族老巢钻。

赵直接到宋钦的时候,宋琬三人已经出发七八日了。

他也算是左盼右盼终于把宋钦盼来了,如今的西北粮草充足,又无战事,唯一让他担心的就是宋琬。

“郡主说了,让我等你到了,才能带人去找她。”

钦既担心又气赵直这个蠢的,“赵将军,你就不知道偷偷派人跟着?”

赵直瞪大眼睛,“还能这样?”

他完全没想到这个办法。

宋钦已经不知道说什么好了。

主要是赵直以前是跟着木将军,每次上战场都是听命杀敌,很少自己思考问题。

不然也不会木将军一倒,他除了死命不让敌人攻破城门,就没了其他更好的办法。

宋钦没敢再耽误,草草探望完刚苏醒的木将军,便让宋一几个留下,辅助赵直预防意外突生。

他带着宋琬要求的人数,和宋十二一起快马加鞭追赶宋琬一行人。

羌城。

不过三日,已经完全大变样。

首先就是城门上的牌匾,宋琬让人换了一块新的。

她还在每个出口都用了精神力拦截,只要有一个想逃出去报信,都会被她拦截下来。

三日来,陆陆续续大概有五六个,不过没有一个成功的,被拦下的这些人,宋琬问了其他羌族人,他们说这五六个都是城里做恶的地痞无赖,每日以欺压普通人为乐。

宋琬听到这就明白了,这些人没必要留下浪费粮食。

至于其他普通羌族人,要说一开始没有一点想反抗的心思是不可能的。

只是宋琬给出的好处诱惑性太大,一天两个铜板和一月五百个还能多一亩永久属于他们的地,后者之于前者,对于他们来说,实在诱惑太大。

而且比起以前的羌兵,宋琬三人被衬得像三尊菩萨。

他们只期望这样的日子能过得更长久些。

这三日,宋琬带着大家修葺房舍,加固城墙,登记人口,分配田地。

根据初步登记,羌城现在共有六十五户,三百九十余人。

这些人有一半愿意继续种辣椒,宋琬按照约定给他们分了田地和地契,剩下想有自己的地关起们来过自己的小日子,也拥有了属于自己的房舍和田地。

比起宋琬最开始的承诺,实际分到人们手中的要多一倍。

愿意种辣椒的大多是家里人口不多,两亩地加上种收辣椒那几个月的月钱要比单种地要轻松些。

不愿意种辣椒的大多是被羌兵奴役几十年的那群人,他们内心想的是,不管多累,他们唯一想的就是脱离过去的生活。

剩下的就是家中人口多的,他们得吃饭,五亩地,累是累点,但到时收获的粮食也是实实在在的。

羌城就这样风平浪静了三日。

第四日一大早,宋琬正指挥城内唯一一家饭馆的厨子做饭,好说歹说才让对方舍得多放一勺油。

自发守城的百姓们,突然闯了进来,紧张喊道,“宋东家!城外有兵!很多兵朝咱们这来!”

闯进来的是个小少年,一脸哭相,“宋东家!我们该怎么办!”

小少年约莫十岁左右,昨天晚上是他第一次睡床、第一次喝白米粥。

他不想这样的日子只过一天。

宋琬一脸淡定地问,“哪个方向的?”

小少年回忆自己所看见的,急言回道,“好像是东边!是大越!”

其实到现在住在羌城的这些人也不知道宋琬是哪国人,可不管她是哪里人,像大越这样的大国,不是他们这一座小城能够相比的。

“可算是来了。”宋琬从椅子上跳下来,“你别慌,自己人。”

小少年懵逼,自己人?

宋钦怕自己这个妹妹真单枪匹马去闯羌族,一路上昼夜不停地赶路,终于到了羌城。

他让大部队在城外十里处扎营,宋十二领兵。

他则带着那一千铁骑先行探查羌城情况,结果刚靠近城门,就瞧见宋琬坐在

城墙上,手里还拿着一只烤鸡,悠闲地对他喊,“二哥!你好慢呀!我都等你四天了!”

宋钦:......

亏他担心的要死,一路上连喝水都不敢多喝,就怕耽误时间,结果她却在这啃烤鸡。

进城后,宋钦才发现,比起他来之前的所有预想,城里的一切直接给他闷头一棒。

他很是怀疑,若是他晚来几天,他这个妹妹恐怕是要在这羌城自立为王了。

听完宋七的汇报,宋钦一脸复杂,同时又有那么一点隐隐的自豪。

而这些情绪的根源,全都来自于宋琬。

仅带两人就只身闯入敌国城池,并将城内所有敌兵拿下,不费一兵一卒就为大越拿下一城,在这一点上,宋钦很为妹妹骄傲。

为她开心骄傲的同时,他更多的是作为兄长心忧一个不喜按常理出牌的妹妹,怕她受伤。

原本大家还担心是敌人打过来了,没想到是宋东家的二哥,城中百姓从一开始的抗拒到大开城门欢迎,直到又听宋东家说,他们带兵过来,是要去将所有的羌兵都拿下。

于是,城内所有百姓对宋钦的态度变得尤其热情。

说实话,宋钦回到家里这一年多,闺女都没有对他这么热情过。

以为来到羌城会有一场腥风血雨,结果却只有阖家欢乐,这和宋钦以往所待的战场完全是两种面貌。

扭转改变这一切的人,是宋琬,他宋钦的亲妹妹。

等宋钦带来的两万余兵歇了两天,宋琬就准备出发,翻越大西山,去找羌族的大本营。

“宋东家,你们去了部落里,能不能放过在那里生活的普通老百姓。”有人鼓起勇气道,“作恶的都是羌兵和那些首领,我们普通人都只是想好好过日子而已。”

宋琬一身黑色劲装,头发竖起,高马尾垂在背后,发丝随风轻扬。

“你放心吧,我的目标只有那些羌兵和首领,抓到他们就会回来!”宋琬骑在马背上,向他们承诺,“从此,这里将不会再有战争发生,你们想要的生活很快就会来临。”

在场的人,无一不因宋琬这句话震撼。

若是想要再无战争,唯一的可能就是在拿下羌族的同时,还要将大邺打到退无可退,无兵可攻的地步。

想要做到这些,除了一统天下这一条路,别无选择。

*

众人翻过大西山,首先映入眼帘的便是一片望不尽的旷野,旷野的尽头是密林,穿过密林后再行二百五十里,那才是羌族真正生活的地方。

宋钦从京城带了的兵马被留在了西北,带来羌城的一万人是当初先帝留给皇上的人手。

穿过旷野后,就由宋琬带领能以一敌百的一千骑兵以及宋七顾武先行一步,宋钦和宋十二领着剩下的一万人殿后,等宋琬他们找到羌兵所在方向,将他们全部引出来后,再行包围之势。

是夜,羌族部落内,几个首领聚在一起,吃酒喝肉。

“也不知扎布此行打到哪儿了。”说话的是羌兵实力排行第三的部落首领,扎尒。

“恐怕应该过江南了吧,哈哈哈哈!”二部落首领扎乣畅享道,“有了红毒粉,还怕拿不下大越?”

“扎乣说的对。”四部落首领扎玛也开口了,他又给俩人倒了碗酒,“等扎布东下,大邺一定会忍不住出兵攻打西南,届时等他们的大军也东下后,就是我等出兵大邺的好时候。”

“哈哈哈哈哈哈哈!”扎尒和扎乣同时大笑。

和大邺合作从来都只是暂时的,他们的目标是统一天下,让其他国家的人都成为他们的奴隶!

“来!喝酒!为了我们的千秋大业!”扎玛举起酒碗。

“来!喝!”

“不醉不归!”

宋琬躲在帐外,已经听他们吹了小半个时辰的牛,耳朵都要长茧。

为了少浪费精神力,宋琬将拿下其他羌兵的任务交给宋七和顾武,自己留在几个首领的帐外,负责用精神力屏蔽他们对外的感知,以及便于能够随时牵制他们。

留在部落的三五万羌兵也没想到,他们会在睡梦中被抓住,全程没有出一点声音,宋七和顾武以及后方跟上来的宋钦等,一人绑三到五个人,像外面卖的糖葫芦一样,一根棍子上绑几个。

“你们是谁!”

终于有一个醒的了,宋七内心感叹,醒来也好,灌软筋散也更方便些,最起码能少漏点。

“别问我是谁,来。”宋七拿过来一碗掺了软筋散的水,捏开贴的下颌,碗口贴上去,“快喝!喝了好上路!”

一听到这话,哪怕被绑得严严实实也要抵抗,他还不想死!

地上人挣扎得太厉害,害宋七浪费了小半碗,真是晦气。

“你别动!不然我一刀要了你的命!”宋七威胁他,要不是郡主说这些人压回去还有用,他才不会这么耐心给他们灌药。

这么一声威胁下去,宋七负责的一棍子羌兵彻底安静,说到底他们终究没有多少血性,他们还不想死。

等所有的羌兵都被拿下,宋钦亲自过来提醒自家妹妹,可以动手了。

宋琬得到提示后,立刻钻就进几个部落喝酒吃肉的营帐内。

宋钦看着她如此急切的模样,忽然有一股莫名的感觉,妹妹这个急,似乎并不是想快点抓住羌族首领们的急。

他猜得不错,宋琬这么急是因为再不快点,烤肉都要被他们嚯嚯完了!

三人酒劲上来,完全不知营帐内早已多了一个女人。

宋琬从旁端了一盘完好无损的烤肉,坐在四部落首领的下方,学他们徒手撕肉,先吃上两口再说。

扎玛一碗酒喝下肚,低头就要去拿酒坛子,却被一双纤白小手先一步移走酒坛。

他顿时心中怒气横生,到底是哪个不识好歹敢抢他的酒!

扎玛抬眼望过去,就看到一个唇红齿白的少年坐在他旁边的位置上,学他喝酒吃肉。

这好像是宋琬第一次喝酒,抱着坛子喝了一口丢下,再也不想喝第二口,好难喝。

“你是谁?”扎玛确定自己不认识他,“你不是我的兵!”

“我当然不是你的兵!”宋琬放下啃了一半的肉骨头,胡乱抹了一把嘴,“我是告诉你,从现在开始,这里我最大!”

扎玛笑她天真,“哪来的女娃娃,这么不识好歹!”

宋琬没有刻意压低自己的声音,只要她开口说话,就能听出来是男是女。

“我是大越的逍遥郡主。”宋琬也不和他废话,直接趁其不备,一拳头锤晕过去。

至于另外两个,早在她进来之前,就因为醉酒以及她的精神力作用,睡得比猪还死。

等宋钦进来后,看到的就是一脚踩着扎玛,大口吃肉的宋琬。

“妹妹,你很饿?”他无奈问道。

宋琬看到自家二哥也进来,慢悠悠空出一只手,从盘子里找块自己没碰过的烤肉递过去,“二哥,你尝尝,羌族人烤的肉还是挺好吃的。”

她也不是饿,就是闻着香味,馋了。

宋钦望着眼前还冒着热气的烤肉,抽了抽嘴角,最终接下亲妹妹的好意,并学她的动作,撕下肉,吃起来。

这一幕,让宋钦回想起小时候,他们兄妹俩那时候经常背着爹娘和大哥,翻墙出去抓天上飞的鸟烤着吃。

原本以为来到羌族老巢总会有一场硬仗要打,结果又是出其不意轻松拿下。

“对了妹妹,那些软筋散

你从哪弄的?”宋钦想起这事,放下肉问。

“你们还没到羌城,我就让城里的那个赤脚大夫配了。”宋琬用手中啃得干干净净,上面隐约还有一排牙印的骨头给宋钦比划,“大概有三酒坛。”

“三天就能配这么多?”宋钦不太相信。

“二哥,你没听过一句话吗?”宋琬擦擦手道,“有钱能使鬼推磨!”

“我其他没有,就票子最多!”这次出门,宋琬特地装了不少以前没用完的银票。

宋钦:......

控制住全部的羌兵和部落首领以及副首领后,天也亮了。

等其他羌族人早起出帐篷,首先看到的就是满地被绑着的羌兵,他们吓得尖叫起来。

一夜之间,他们就要亡族了。

所有人都害怕极了,生怕这些人一个心情不好就挥刀杀人。

有那么几个有钱人,想到用金银财宝来保命。

宋琬对此表示,当然是越多越好,省得她一个一个去搜。

只是让她没想到的是,小小的羌族,金银财宝居然一点都不少,这些人的财宝加起来,比她当初抄的两个公侯府还要多。

“女侠,这是我所有的钱财了,你大人有有大量,能不能放了我。”他连家人都没敢提,生怕惹了眼前人不快。

“我什么时候说收了银子就放人的?”宋琬脚踩石头,叉腰,“好了,将这几个贪生怕死的人绑起来,和那些羌兵一起带回去!”

地上跪着的几个人听到这个结果,皆瞪大双眼,满脸不可置信,其中一人索性不管不顾冲宋琬怒道,“你怎么能言而无信!”

“是你们主动把家里的钱财双手捧上!又不是我逼你们。”宋琬懒得和他废话,直接当着众人的面吩咐宋七几个,“除了他们,其他人都不用搜了。”

说完又看向羌族的普通百姓们,“外面的羌城已经被我拿下,至于你们攻打大越的十几万兵马以及首领和副首领,已经全军覆灭。”

所有人听到这个消息,很是绝望,最后一点希望也没了,看来接下来就是他们了。

“不过嘛。”宋琬话锋一转,“只要你们不惹事、不闹事,我可以留你们一命。”

“从今往后,你们并入大越,改为大越羌族人。”宋琬大声强调道,“你们可以选择继续在这里生活,也可以搬去羌城,若是有想反对抵抗者,都要像他们一样去往各城没日没夜地为大越耕地种粮。”

听到这话,原先那些将银子交出去的富人,肠子都悔青了。

现在人财两失不说,连人身自由都没了。

而那些没交银子的则暗暗庆幸,幸好没拿银子保命,要他们说,被并入大越就并入吧,反正于他们而言,只要自身没有损失,至于属于哪个国家的人,本就没多大所谓。

就这么拿下整个羌族,还得了一大批财宝,回城的路上,宋琬神清气爽极了。

口袋有银就想花,宋琬看到表面还是破破烂烂的羌城,大手一挥拿出十万两银子修葺。

宋钦问她,“妹妹,这些金银财宝,你是不是不打算上交了?”

宋琬听了,立马防贼似的眼神盯着他,“二哥,那些都是我的。”

“我知道,二哥只是想提醒你,用你自己的银子修城,你不心疼啊?”宋钦言道。

宋琬:“我当然没这么傻,所以就只拿了十万两出来修羌城啊。”

宋钦隐隐觉得她这句话听着哪里不对劲,又说不上来。

“至于别的城破不破,那就不关我的事了。”

宋钦听到这里,终于明白怪异之处在哪了。

“妹妹,你是把羌城和那些金银财宝一样当成你自己的所有物了?”

难道不是?”羌城是她打下来的,理应归她,“我都没要他们的老巢。”

那里人多又不好管,还是交给阿毓去烦吧。

这是要不要的问题吗?宋钦真是后悔这些年把妹妹养得这么不谙世事。

他更庆幸,坐在皇位上的不是别人,不然就冲她这个行为,其他人肯定要认为他们宋家要造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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